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建湖縣部分學校公開招聘一批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建湖縣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無不良行為記錄;
③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體條件
具體報考崗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詳見《建湖縣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12日—13日。
3.報名地點:建湖縣城雙湖東路建湖縣教育局706室。聯系人:曹大云,聯系電話:80695313、13921853096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報名時報考人員須繳納筆試費每人100元。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寫《建湖縣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在《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交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該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辦理中”證明,并注明學段、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提交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準考證。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的崗位不需提交);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職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已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所有招聘職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管理權限,商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7月15日憑居民身份證到建湖縣教育局706室領取準考證。
4.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的職位,應聘者被聘用后,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總分100分,設50分合格線。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結束后,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在建湖教育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排名。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跟進)。
2.面試
①面試內容及形式。
幼教、體育(含體育教練)學科采取上微型課(70分)加專業技能考核(30分)形式進行。其余學科只需上微型課。
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總分100分,設50分合格線,但面試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未達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