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龍川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精神和我縣學校教師崗位空缺情況,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第二批公開招聘59名教師(其中縣城高中24名,鄉鎮初中4名,鄉鎮小學31名,詳見附件)。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況;
6.縣內正式在編教師。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至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龍川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必須親自到場(需現場采集個人相片及指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附件3)(交原件);
2.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報到證(辦理了暫緩就業的,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資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3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按有關政策給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提交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證書復印2份),同時在《報名表》備注欄內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
(五)準考證領取:提交材料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在7月21日憑身份證到龍川縣教育局一樓領取。
三、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22日9:00—11:00;
2.筆試地點:龍川縣隆師中學
3.筆試科目:
中小學教師崗位:教育類通用能力測試。主要測試相應崗位教師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基本能力與素質。
小學會計崗位:從事學校會計所需的相關業務知識。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地點、面試時間。
(二)面試
各招聘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1:2確定面試對象。筆試人數達不到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試講課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必備的口頭表達、舉止儀表等。評委組當場決定面試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試合格考生中筆試成績排名到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位出現同分情況時,將組織第二次面試評分確定進入體檢考生。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龍川縣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及遞補
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報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5年服務期。期間,個人違約解除人事關系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簽訂。
八、調劑
如出現崗位空缺無人選遞補的情況下,可在報考同一類學科崗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總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選擇崗位,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
九、其他事項
(一)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龍川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全程監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6882840(人社局);
(五)本公告由龍川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6758335(教育局)。
附件:1.2016年龍川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縣城高中類)
2.2016年龍川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鄉鎮學校類)
3.2016年龍川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龍川縣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