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和《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12年本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日期
2012年面試日期為:9月22日-23日
二、面試對象
凡上海市內(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本市)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筆試各科成績合格后,可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面試。
三、面試報考條件
(一)學歷條件:同筆試報考條件。
(二)知識能力:獲得國家教師資格筆試各科目合格證,具體如下: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須獲得綜合素質(科目一)、保教知識與能力(科目二)2個筆試科目合格證明;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須獲得綜合素質(科目一)、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科目二)2個筆試科目合格證明;
3、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須獲得綜合素質(科目一)、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三)3個筆試科目合格證明;
4、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獲得綜合素質(科目一)、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二)2個筆試科目合格證明。
(三)其他:報考人員須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面試報名
(一)面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結合的方式。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考生網上報名的組織與實施。
(二)面試報名時間為2012年8月23日-27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完成信息輸入后,請于規定時間攜帶身份、學歷、通過筆試考試等證明材料到本市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現場確認后,請在規定時間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面試準考證(具體證明材料要求、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面試方法
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研制的面試測評系統。
六、面試內容及科目
(一)面試內容:遵循《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和《考試大綱(試行)》(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試大綱,請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 2012年,小學、中學面試考生備課使用教材暫定為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
(二)面試科目: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分8個科目;中學(含中職文化課)面試科目與筆試報考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共13個學科。(具體科目另行公告)。中職專業課和實習指導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
七、面試程序
(一)候考:考生持面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到達面試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題:根據考點安排,登陸“面試測評軟件系統”,從題庫中抽取一組試題,考生任選其中一道試題,系統打印備課紙及試題清單。
(三)備課:考生持備課紙、試題清單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演示活動方案),時間20分鐘。
(四)回答規定問題
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五)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演示),時間10分鐘。
(六)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七)評分:考官組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填寫《面試評分表》,經組長簽字確認,同時通過面試測評系統提交評分。
八、面試成績確定
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項目權重由《考試大綱(試行)》規定)。
九、面試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確定面試成績合格線,并報教育部考試中心。考生在規定時間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面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十、成績合格證明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
十一、考試收費
2012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標準另行公告)。
十二、安全保密
國家教師資格面試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4]2號)執行。
十三、違規處理
作為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師資格面試中違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及相關規定處理。
十四、咨詢聯系方式
(一)筆試
筆試相關問題請咨詢上海市教育考試院(www.shmeea.edu.cn)。
(二)面試
1、網上答疑:上海教育人才網(www.shehr.cn)→在線咨詢→業務咨詢。
2、電話咨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9:00-16:00)。
以上內容如有變化,以教育部考試中心通知為準。
本公告內容,僅在試點期間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