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6年7月13日—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相關表格和復印件須用A4紙打印):
(一)畢業證、報到證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教師資格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相關表格可下載,正反面打印成一張并按要求填寫);
(四)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張;
(五)報考者屬于東源縣居民子女、配偶的,應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材料;報考者按本人或父母一方、夫妻一方在東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條件報考的,須出具所在工作單位證明;報考者按現在或原在縣屬國有企業工作的干部、職工及下崗失業人員子女、配偶條件報考的,須出具現在或原在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和一年以上繳交社保憑證;
(六)報考者屬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或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經審核其資格,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占總成績60%)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教育通用能力測試,考察教育綜合知識,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以及教育技能,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人社局委托省級相關部門命題、評卷。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東源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政府網站和東源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占總成績40%)
1、面試人員的確定。面試人員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數,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職位空缺而達不到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使面試人數高出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內容:對應應聘學科采用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40%。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一)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二)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各學科招聘人數,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形,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確定,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確定。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大學生村官,按有關政策給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擬聘人員確定后,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3年修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及畢業生檔案交到縣教育局,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是相關證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對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七)擬聘用人員須服從縣教育局的調配,不服從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調配確定后,須在所調配學校服務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申請。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8833017。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8831311。
附件: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源縣教育局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