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5]46號)精神,現將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6日(含)至1997年5月6日(含)期間出生);
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0年5月6日(含)至1997年5月6日(含)期間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見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組織與方式
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交通廳授權,招聘工作由省交通廳與我校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四、招聘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體招聘計劃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規范和匯總后,在遼寧省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向社會發布。遼寧省交通廳網站(www.lncom.gov.cn)、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網站(www.lncc.edu.cn)同步發布。
(二)資格審核及報名
此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者需攜帶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打印件2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大專及以后)、學位證(學士及以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的其它材料和主要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和1份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張,到學校人力資源處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要求考生在報名前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發送至郵箱rsc89708716@163.com中)。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學生證或學校證明代替畢業證先行報名及考核。經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工作經歷及相關資歷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信息,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該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時、下午14至16時)。
報名地點: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人力資源處(沈陽市沈北新區沈北路102號)。聯系電話:024-89708716。
(三)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的題目根據應聘崗位的不同,由學校事先指定,具體內容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試講采取量化評分的方式評估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度及綜合素質等項內容,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入圍人選末尾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情況,采用加試的方式確定最后擬聘用人選。
面試的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在省交通廳網站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省交通廳會同學校共同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遼寧省交通廳網站(www.lncom.gov.cn)公布。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知悉體檢結論后7日內,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復檢可另選體檢醫院進行,由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復檢醫院資質當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須在應聘者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交通廳會同學校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考察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省交通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學校擬定實施方案,規定考察內容、方式和程序。考察材料由2名以上考察人員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應聘者。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與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實施遞補。如需遞補,由省交通廳上報省人社廳批準后,按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人員在一周內完成,遞補僅限一次。
五、其它
1、應聘者所留聯系方式應保持暢通有效,如因應聘者通信不暢而引起的信息傳遞問題,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2、專業條件參照《2015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執行,如考生所學專業未被列入上述《指導目錄》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報考者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其余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5、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印發<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5]46號)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遼寧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xls
2.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遼寧省高等專科學校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