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行政人員公告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名廣東教育學院),2010年3月改制為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學校創建于1955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廣東省較早設置的省屬公辦本科高校之一。學校設有海珠校區和花都校區。海珠校區地處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客村立交橋旁;花都校區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天馬河東面。
學校突出教師教育特色,秉持依法辦學、嚴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風和學風,堅持為基礎教育服務,努力成為服務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引領型高校。數十年來,學校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畢業生深受社會各界歡迎,擁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現設有教育學院、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中文系、外語系、政法系、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計算機科學系、體育系、美術系、音樂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教育發展力研修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等16個教學機構和教育科學研究所、鄧小平理論與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評估研究中心等13個研究機構。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行政人員,共計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45周歲以上。到法定退休年齡,工齡不足10年或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應聘。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行政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自2015年 4月22日起至2015年月 4 月 24日止。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郵寄報名或現場報名形式。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個人簡歷、發表論文代表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復印件一并寄送到:廣州市新港中路351號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力資源處(郵編:510303),注明“應聘材料”。
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攜帶以上證件復印件直接到上述地址遞交應聘材料。聯系電話:020-34113286,聯系人:吳老師,朱老師。
(三)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www.gdei.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4.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當場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校園網站發布或電話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五、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輔導員和行政人員崗采取筆試加面試加無領導小組討論的形式;教輔人員崗采取筆試加實操加面試的形式。
2、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以擬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心理測試及面試入圍人選。心理測試及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在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成績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公布。
(二)面試(含無領導小組討論)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電話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 1 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教輔人員崗位面試成績比例為70%)
3、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不計入總分,供成績并列時參考使用。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6月30日。
(二)郵件報名方式,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準,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應聘人員需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四)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出現崗位空缺且無人員遞補的情況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報考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擇優調劑。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4113286(人力資源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3624(紀監審辦公室)
附件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行政人員崗位表.xls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2015年4月7日
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行政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