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關于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南充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發〔2015〕6號)規定,現將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南充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接省人社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的通知,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除三州外其余職位筆試總分合格線為95分。
筆試成績達到筆試總分合格線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名單附后)
2、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6:30)。
3、資格復審地點: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多功能室(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
4、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015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專業及是否是2015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已經工作且符合條件的未入警公安專業往屆畢業生,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簽有“資格復審合格”的報名信息表和筆試準考證現場到面試報名處報名,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或于資格復審后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查詢。
四、體能測評及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簽有“資格復審合格”的報名信息表或簽有“已收費”的筆試準考證和一張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的照片現場到體能測評報名處報名。
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節。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聯系電話:0817-2810437 0817-2800630
附: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南充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溫馨提示:本次招錄后續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適時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