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我市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2日全天,具體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市直單位下午2:30開始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隨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場)。地址:隨州市解放路186號錦榕大廈三樓(水西門轉盤處),乘坐9路、11路、12路車在水西門站下車。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組(委)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并且同意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
三、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四、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5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系電話:0722—3593090(市委組織部)
0722—3230936(市人社局)
附件:隨州市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隨州市委組織部
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隨州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