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現將2015年晉中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資格復審對象
從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所報職位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公安機關職位的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7月20日(見附件2)
地點: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晉中市榆次區龍湖街141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3份;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本(戶口本戶主頁、本人戶口頁)原件、復印件一份。戶口是集體戶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提供入學前生源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由所在院校出具加蓋有效印鑒);
5、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人員,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3),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應由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填寫和蓋章要求見表后說明)。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的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如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與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與考核科聯系。
4、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網上公告。
電話:0354--3075640。
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