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瀘 州 市 委 組 織 部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27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具體范圍詳見職位表):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僅指職位表中的“招考對象”)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不包含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對象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此類考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者,應滿2年以上服務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職位要求,報考者的學歷和專業應為同一層次;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7.已通過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錄單位、名額、對象、范圍、條件等詳見附件:《瀘州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口語測試
其中:報考敘永縣、古藺縣鄉鎮機關要求進行彝族或苗族口語測試職位的,必須先到指定地點進行口語測試,經口語測試合格,方可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報名。
1.測試報名:2016年3月17日17:00時前到瀘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民族科報名。
2.測試時間:2016年3月18日9:00時,逾期不再受理。
3.測試地點:瀘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瀘州市人民政府大院內),聯系電話:0830-3333696。
4.測試標準:能熟練運用敘永縣和古藺縣的地方彝族或苗族口語進行交流。
5.測試方式:考生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張,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報名參加口語測試。測試分為“合格”、“不合格”,測試結束后,考生將測試“合格”的口語測試表(或通知書)在2016年3月21日17:00時前交至報考職位所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18日至3月26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三)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減免考務費的考生,在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到瀘州人事考試中心(龍馬潭區龍馬大道一段24號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遞交申請減免的相應的證明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四)職位調整
除“敘永縣少數民族鄉鎮機關(1)、敘永縣少數民族鄉鎮機關(2)”的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外,其余職位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將報名時填寫了“同意調劑”的考生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五)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