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5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招錄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錄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記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一致。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7.已通過定向考錄為公務員的,不得再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單位及名額見《南充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時,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級有關招考單位負責具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3月18日至3月24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將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繳費人數統計情況。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以及備注內容、注意事項等,然后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部門(單位)中的1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18日至3月25日8:00時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撥打本公告中的政策咨詢電話咨詢。
(二)繳費確認
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檢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地址: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市人社局三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不予減免考務費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根據川人社發〔2015〕28號文件精神,我市儀隴縣、南部縣、閬中市、嘉陵區鄉鎮職位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南充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地點在南充市城區,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