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考職位相應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 報考人員能否使用新舊兩個居民身份證號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何時提供?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參加面試前應提交《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時間詳見面試公告,請報考人員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
4. 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只有兩類報名信息經報考的招錄機關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別是姓名中的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應由本人現場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報名信息更改申請》。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錯別字時,須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對同意更改報名信息的,招錄機關應于同意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出具書面信函(附相關材料),由考試機構負責修改報名信息庫中的相關數據。逾期不辦理報考人員信息更改手續。
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一經招錄機關資格審查通過,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六、關于報名資格審查
1. 報考期間,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考期間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2. 報名資格審查的時間有規定嗎?
招錄機關將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提出資格審查意見。報名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8日16︰00。
3.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
七、關于筆試考務費用
1. 筆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2. 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含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3月27日-3月28日(審核時間為9:00-16:00)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辦公室(東昌西路24號,聊城市政府北辦公樓233房間)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經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3. 什么是職位改報?
確認繳費結束后,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原則上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對部分專業性較強、人才存量少或者基層艱苦邊遠的職位,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取消和核減錄用計劃的情況,將在聊城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
為保障廣大考生的報考權利,對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考生,考試機構將組織考生改報相關職位。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次改報。請有關考生在確認繳費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不愿改報職位的考生,考試機構將為其辦理筆試考務費退費手續。
八、關于筆試
1. 公共科目筆試是如何設置的?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各類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申論》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各級機關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鎮機關的招考職位,使用C類試卷。招考職位使用哪類申論試卷,招考職位表中會有明確標注。
2. 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7:00進行申論考試。3. 筆試成績如何計算?
筆試閱卷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4. 如何查詢筆試成績?
2016年5月下旬,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登陸聊城人事考試網“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錄用考試專題”查詢面試公告。
5. 如何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部分專業性較強、人才存量少或者基層艱苦邊遠的職位,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九、關于面試
1. 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公務員主管部門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9人(含)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4人的,面試人數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招錄機關負責現場資格審查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
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由招錄機關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 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人選范圍?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登錄聊城人事考試網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錄用考試專題”查詢面試公告,了解自己是否進入面試人選范圍。
遞補面試人選,由招錄機關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電話方式告知遞補人員。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3. 現場資格審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人選除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大學專科畢業生、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生提供)、《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外,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已發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員報考的,應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6年3月24日前獲得,含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證書),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此外,報考“面向當地戶籍(生源)人員”職位的人員中,具有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戶籍的,須提供戶口簿;生源地為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生源地證明材料。報考“面向在當地工作3年以上的優秀人才”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和證明本人在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面試人選,除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大學專科畢業生提供)、《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畢業參加服務項目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和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要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還應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已發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員報考的,應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6年3月24日前獲得),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生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定向培養)協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 如何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人選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指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確認參加面試。逾期未到指定地點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 什么時間、地點進行面試?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領取的《面試通知單》。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單》,了解面試紀律要求,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6. 面試采取什么形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簽的辦法。面試考點實行封閉管理。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1. 考試總成績如何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成績按規定程序在聊城人事考試網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錄用考試專題”公布。
2. 體檢公告在哪里發布?
體檢公告將在聊城人事考試網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錄用考試專題”公布。
3. 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按照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 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5. 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6. 哪些部門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7. 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8.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9. 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十一、辦理報到手續
錄用人員在收到《錄用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其中,在職人員和已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在報到前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當取得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按規定要求報到的,不予錄用。
十二、關于《2016年聊城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2016年聊城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本次2016年度聊城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
咨詢電話:詳見招考職位表各職位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0635-8219726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35-8219726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5-2188036、0635-2189977
報名咨詢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29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