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4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的通知
根據《2014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簡稱《簡章》,下同)規定,經市考錄公務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定于7月24日至7月25日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攜帶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見附件1)到各招考部門(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本縣(市、區)縣鄉機關(含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縣級司法機關的資格初審;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分別負責市縣公、檢、法機關的資格初審;市林業局負責市縣森林公安機關的資格初審;市直各招考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格初審。(具體審核單位及聯系電話見附件2)。
資格初審合格后,各招考部門(單位)要于7月28日17:00前將所有資格審查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原則上需本人辦理,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參加資格初審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請各位考生準備好所需的材料。
附件:
2、2014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單位匯總表.rar
聊城市招錄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