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筆試成績合格線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經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就筆試成績(含加分)合格線及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區直機關職位合格線定為170分。
二、垂直管理單位和市、縣、鄉鎮、街道機關,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考職位合格線定為160分。
三、不加試專業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合格線定為150分。
四、加試專業的執法勤務類警察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40分,專業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90分。
五、其他加試專業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40分,專業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60分。
六、公安系統維吾爾語翻譯、法醫、理化檢驗員、刑事技術職位,監獄獄醫、戒毒所獄醫職位不進行面試,按“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2×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折算,對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人選。
七、筆試合格線劃定后,對達不到規定面試開考比例(招考名額2名及以下的職位,按1:3確定面試人員;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面試人員)的職位?砂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特殊原因,以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報考者,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108分以上方可取得體檢資格。
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