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辭職未滿3年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予以處理,仍處在限制報名期限內的人員;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公告中有明確規定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讀學生不得報名,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現役軍人不準許報名。
3.已經取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不得報考;已取得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人員不得報考專科升本科職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報考專科培養層次的職位。已取得專科學歷退役士兵不得報考面向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退役士兵招考的職位。
4.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特設職位。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陜西省公務員局網、陜西人事考試網、陜西公共招聘網發布招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招考的范圍對象、職位名稱、錄用計劃和資格條件、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內容。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有關信息: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haanxi.gov.cn)
陜西黨建網(http://www.sx-dj.gov.cn)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陜西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sxgwy.gov.cn)
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陜西公共招聘網(http://www.snjob.gov.cn)
報考人員可通過《招考公告》所附聯系電話對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信息進行咨詢。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提交申請時間:2016年8月30日8時—2016年9月1日18時。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進入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報名。也可以通過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或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的相關鏈接登錄報名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8月30日8時至9月1日18時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冊報名信息。仔細核對職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嚴格按照報名系統要求的填寫格式填寫,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網上注冊并獲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變更。凡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與資格條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格式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為防止惡意刷高報名人數的行為,報名系統對報考者向同一職位提交報名信息的次數進行了限制,報名信息經同一職位資格審查3次未通過的報考者,不能報考該職位。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9月1日18時后關閉報名系統,考生不能再注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8時至2016年9月2日18時。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警務)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考人員注冊報名后可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8月30日8時至9月1日18時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9月1日18時之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
為指導報考人員合理報名,報名期間,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錄辦”)將分別于8月31日、9月1日9時在省政府門戶網公布截止當日8時各職位報名人數情況。之后不再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
考生應仔細查閱職位資格條件說明,謹慎選擇報考職位,對于因考生誤報、誤審進入筆試環節的,將對該報考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發生誤審的工作人員將進行相關處理。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錄用審批、試用期管理等監督,貫穿于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
(三)報名確認
網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每科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日24時。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身份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身份證復印件。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9月2日18時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通過傳真發送至省考錄辦(029-87291015),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四)不足開考比例職位考生的改報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2,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因報名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6年9月5日上午10時至12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縮減招考計劃的職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報。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9月21日0時至9月23日24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報到等程序的必須憑證,請妥善保存。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和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將于9月24日、25日進行,筆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確定。具體安排為: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7:00申論
2.教育入學考試時間為:2016年9月25日
上午9:00-11:30面向高中學歷退役士兵專科培養層次職位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學考試;
上午9:00-11:30專升本、本科二學位培養層次職位民法學教育入學考試;
上午9:00-12:00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層次職位
專業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教育入學考試;
下午14:00-17:00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層次職位
專業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教育入學考試。
3.統一使用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的考試大綱。《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本公告附件,教育入學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公布。
4.筆試考場統一在西安設置。同一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一考場。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具體地點參加考試。監考人員依據報考者準考證、身份證和考場座次表,核驗報考者身份,實施監考。
(二)考生筆試時注意事項
1.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或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3.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等有關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5.嚴禁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身份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成績查詢
省考錄辦收到教育部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后,將在第一時間公布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預計2016年10月28日考生可以登錄陜西省政府門戶網或陜西省公務員局網查詢各科成績。
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考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答題信息須經專業機構甄別鑒定雷同試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公布雷同試卷甄別的處理結果。對雷同試卷甄別處理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日內,由本人向省考錄辦當面提交對雷同試卷甄別處理結果的復核申請。
考生對公共科目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日內,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試中心當面提交復核閱卷結果的申請。公共科目筆試主觀題采取網絡閱卷、客觀題機器閱卷,除缺考、違紀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復查原始試卷的申請。
教育入學考試的閱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生對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按教育部規定辦理。
對以上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期間,不中止考錄程序。對復核結果無誤的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告知結果;對復核后確屬有誤的,書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屬涉及面試資格的,將另行發布公告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情況予以變更確認。
(四)筆試總成績合成
考生的筆試總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合成,其計算公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