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重 慶 市 委 組 織 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公 務 員 局
2016年重慶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人社部發〔2011〕14號),重慶市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高級主管1名;
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范項目管理局(簡稱“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中新示范項目綜合管理高級主管1名;
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金融服務項目推進部高級主管1名;
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航空產業項目推進部高級主管1名;
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交通物流項目推進部高級主管1名;
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信息通信項目推進部高級主管1名。
職位信息可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官方網站查詢:
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
重慶市公務員局(http://www.gongwuyuan.cqhrss.gov.cn)
二、聘任待遇
薪酬待遇見附件1,并按聘任合同約定參加社會保險;符合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的,按照《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干優惠政策規定》(渝府發〔2009〕58號,見附件2)享受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素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聘任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職(執)業資格或技能、工作經歷等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聘任后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資格審查、招聘測評、體檢和考察、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等環節。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6日10:00至11月30日18:00。
2.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和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
(2)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各1份;
(3)近年來完成與報考職位相關的個人工作總結1份;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5)填寫完整的《2016年重慶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1份;
應聘者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聘任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
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復印留存個人所需材料。
3.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寄送資料和發送電子郵件相結合的方式。應聘者根據自身情況及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如實提交報名信息。應聘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上述材料紙質件(提供中文版)寄送至招聘機關并將材料電子版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指定郵箱。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1)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咨詢電話:023-63218975聯系人:魏勇
電子郵箱:xyz67511639@163.com郵編:401121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青楓北路12號雙子座5號樓501室
(2)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
咨詢電話:023-67612682聯系人:陸志平
電子郵箱:luzhiping@cci.gov.cn郵編:400020
通訊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江北嘴金融城3號T1棟7樓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所應聘職位條件的,由招聘機關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機關依據所設置的資格條件進行。主要核實應聘者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招聘測評
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等于或超過3:1的,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不足3:1比例的職位,由招聘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展直接選聘。
1.公開招聘
招聘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3個環節。
(1)筆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勝任招聘職位應具備的理論知識和工作技能,重點考察應聘者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能力素質、個性特征以及與招聘職位的匹配度等,滿分100分。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2:1。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3)綜合評價
由招聘機關根據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進行綜合量化評價,滿分100分。
招聘測評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分別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2.直接選聘
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采取直接選聘的職位,則組成專家測評小組,從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以及有關單位推薦的人選中直接選聘產生。專家測評小組認為應聘者均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四)體檢和考察
招聘機關按體檢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體檢不合格,取消聘任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察環節。考察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察對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公示和審批
根據招聘測評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任人員。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對擬聘任人員,分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招聘機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任資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資格等空缺出的名額,可由招聘機關根據同職位應聘者招聘測評總成績,按從高到低排名順序,提出遞補建議,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六)辦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應聘者與招聘機關簽訂聘任合同,確定聘任關系,明確聘任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以及相應待遇等。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管理,按照國家政策實行協議工資,聘任合同期限見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接受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公告及相關規定。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考生在招聘期間要確保通訊工具的暢通,并密切注意相關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否則后果自負。
(三)本次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由招聘機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重慶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
(四)監督及咨詢電話
1.監督電話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紀檢監察室:023-86868869。
2.咨詢電話
重慶市公務員局:023-86867378。
附件:
1.重慶市2016年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表
2.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干優惠政策規定
3.2016年重慶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公務員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