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警察職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政審)人選。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或考察(政審)人選;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時,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或考察(政審)人選。
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行。
體檢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對體檢合格(警察取得政審資格)的人員,由各招錄機關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政審)。
六、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錄用審批部門發給錄用通知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我市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七、招考政策咨詢電話
其它報考要求詳見《南京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市級機關招錄職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各區組織、人社部門招考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省垂直管理機構招考咨詢電話詳見附件3。
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考錄政策咨詢:(025)68788082、83638142
考務技術咨詢:(025)83151200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市級機關招考咨詢電話
2.各區組織、人社部門招考咨詢電話
3、省垂直管理機構招考咨詢電話
中共南京市委組織部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 京 市 公 務 員 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