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組織部
臺州市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臺州市椒江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機關(單位)(以下簡稱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125號)和全市統一部署,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全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副主任科員以下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8年全區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59名,其中:區級機關招考52名;街道機關招考7名(含選調生村官招考2名、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招考1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www.zjzzgz.gov.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tzhrss.gov.cn)
椒江區人民政府網(www.jj.gov.cn/)
椒江組織工作網(www.jjdj.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區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2)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
(3)非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4)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區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選聘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選聘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3.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為“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區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4.區級及以下機關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詳見附件。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十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公安、法院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其中,報考公安機關法醫職位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三個項目均達標。
3.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4.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程序
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 2017年11月22日0時—11月27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1月25日0時—11月27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及超過1:80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自動更新數據。
2.資格初審
時間:11月27日17時—12月1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6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12月8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11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1月2日9時—1月6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 1月6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考試地點在椒江。
本次考試范圍以《2018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街道機關單位面向優秀村干部(“職位1”)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加10分。
筆試成績按規定做雷同甄別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各類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六、確定體能測評、面試對象
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公安、法院系統人民警察職位按1:4確定體能測評對象。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 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
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1”,按1:3確定面試對象。
全區其他職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以上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七、資格復審
面試或體能測評前,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區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面試或體能測評前見椒江區人民政府網、椒江組織工作網及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上發布的通知。
八、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也可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九、面試
面試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全區各招考職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則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也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一般人員的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公安、法院系統人民警察人員的體檢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人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
對報考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干部考察按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并應在考察期內作出。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二、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區、街道兩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的職位,由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鎮(街道)、村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機關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審批文件簽發)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在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確定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在椒江區人民政府網、椒江組織工作網及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務員招考公告發布時,尚未公布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十三、注意事項
1.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大專學歷人員,不得報考(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錄用時,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錄用報到手續。
3.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自動發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后才能繼續進行信息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4.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5.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6.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12月10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7.根據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9.報考人員對在椒江區人民政府網、椒江組織工作網及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10.區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11.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2.招考公告中規定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對專業審核有異議的,可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政策咨詢電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
十四、其他事項
1.報考選調生村官、人民武裝學院人民武裝干部學員的,具體內容另見省相關公告。
2.考生可關注“椒江人社”微信公眾號,招考相關動態信息將及時在此公眾號一并發布。
附件: 2018年臺州市椒江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xls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組織部
臺州市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