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浙江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湖州市市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和職位
此次共推出7個職位,公開遴選12名優秀公務員,具體職位詳見《2022年湖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全市區縣、鄉鎮(街道)各級機關(部分職位同時面向市本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具備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遴選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2年5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在鄉鎮(街道)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4月20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湖州組工網”下載《職位計劃表》,查詢各遴選職位及其具體資格條件。如需咨詢遴選職位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計劃表》公布的電話與各遴選單位聯系。
(二)報名
采用浙政釘和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5月6日中午12:00,報考人員下載打印《2022年湖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有關情況,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區縣、鄉鎮(街道)報考人員需經當地組織部門蓋章同意。浙政釘報名的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掃描件,發送至相關報考單位聯系人;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處報名。每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多頭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遴選資格。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資格初審
遴選單位同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對資格初審結果,遴選單位通過電話或浙政釘反饋給報考人員。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相應核減遴選職位計劃數。遴選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發放筆試通知書
遴選單位負責向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發放筆試通知書。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由遴選單位負責實施,主要測試與職位相符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遴選資格。
筆試時間:2022年5月8日上午9:00—12:00,具體地點由筆試通知書明確,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筆試通知書參加筆試。遴選單位根據各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遴選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由遴選單位同步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由面試通知書明確)。
(三)面試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并根據職位需要自行命題或聯合命題。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遴選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遴選資格。
五、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分數占40%、面試分數占60%折合成百分制合成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名額不高于1:2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人數不足的按實際確定。
遴選單位的職位如無符合條件人員,可在報考其他單位、職位的筆試、面試合格但未入圍考察的人選中,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雙向洽談,確定遞補人選。
遴選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采取談話、走訪、面談、掛職等方式進行。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遴選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
遴選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應原則擇優確定擬遴選人選,不唯分取人。擬遴選人選分別在遴選單位和擬遴選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遴選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堅持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各遴選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遴選工作的監督。
(二)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遴選環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三)在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遴選單位商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各遴選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與配合。
附件1:2022年湖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xls
附件2:2022年湖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docx
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