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縣直機關干部隊伍結構,規范縣直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根據《瀘溪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瀘組通〔2022〕22號)文件規定,經研究同意,縣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2年度縣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0名,具體選調職位詳見《2022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瀘溪縣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9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等次的;
7.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或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在同級機關工作未滿2年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21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人事股(聯系電話見職位表)。
3.報名方法: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要求,選擇合適職位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經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再辦理報名手續。其中,科級干部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
4.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相關工作經歷(指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由所在鄉鎮、單位主管部門出具);
5.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選調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予以取消其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選調報考人員專業認定參照《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3)。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縣委組織部認定。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9月28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于2022年9月27日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領取。要求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后應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和閱知考生須知。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一科,分值100分。公開選調計劃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縣委組織部商定提出意見,報縣人事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造成選調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遞補2次后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以資格審查合格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以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考察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四)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若出現同成績、同排名的情況,影響下一環節對象的確定,需進行加試確定下一環節入圍對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五)體檢
每個職位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如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若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七)公示與調動
擬調人員在瀘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會同縣紀委監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安排到選調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對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經審批后,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轉任手續,回原單位工作。
四、有關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在縣人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縣委組織部嚴格按要求組織實施。
2.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有弄虛作假、隨意放棄或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3.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相應處分,并將其違紀違規違法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結合目前疫情形勢,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0743-4260949(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
監督電話:0743-4260428(瀘溪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附件1:2022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22年瀘溪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中共瀘溪縣委組織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