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松陽縣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工作的意見(試行)》(松委辦發〔2019〕94號)等文件精神,中共松陽縣紀委縣監委機關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不含參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擬面向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公務員選調中共松陽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公務員(不含參公)1名。一年之內,根據工作需要,對同批入圍考察人員,可適時擇優調入。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符合《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道德品行端正,熱愛紀檢監察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3.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7.在現單位公務員滿2年,其中鄉鎮(街道)和政法專項編制等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要符合滿最低服務年限及調動的相關規定(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1月);
8.身心健康;
9.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有不適宜在紀檢監察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三、選調程序
1.推薦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填寫《松陽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情況表》,持報名表和直系親屬情況表(同時提供兩表的電子版)、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到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干部室報名。選調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2: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選調計劃。
2.資格審查。根據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名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3.筆試、面試。筆試、面試由縣紀委縣監委機關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不夠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在面試開始兩天前,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選調資格。
4.考察。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實行量化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選調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察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40%、20%。一年之內,根據工作需要,對同批入圍考察人員,可適時擇優調入。
5.研究決定。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中共松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6.公示和調入。對擬選調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其他未盡事項,由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干部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815129。
中共松陽縣紀委縣監委機關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