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豐順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機構)擬公開選調5名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選調對象為豐順縣直、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本科以上學歷;
5.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且能適應高強度、快節奏工作;
7.符合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報考公告發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通過定向招錄、專項招錄、特殊職位招錄以及其他享受優惠政策錄用的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8.鄉鎮機關新錄用公務員工作未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9.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10.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若存在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或者轉入機關有領導成員與轉任人選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
2.報名方式:以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所需資料:
①完整真實填寫《豐順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機構)202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
②近期兩寸彩色正面免冠照;
③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資料;
④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⑤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
(2)現場報名:請攜帶以上報名所需資料到豐順縣紀委監委組織宣傳室現場報名(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地址:豐順縣人民政府大樓9樓豐順縣紀委監委915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職位表(附件2),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二)資格審核
按照選調范圍和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發現后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準考證發放
凡通過資格初審者,將在筆試前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是否進入筆試,并對參加筆試者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情況,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總人數達到選調人數3倍及以上的,按選調人員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總人數達不到選調人數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對取消或放棄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縣紀委監委自行通知考生,確定后在豐順縣紀檢監察網站上公布。
2.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五、考察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有關要求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由豐順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對考察合格者,由豐順縣紀委監委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可根據職位需要的健康標準進行。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由豐順縣紀委監委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和轉任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職位),擬錄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七、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本次選調不收取報名費用。
(三)公開選調過程中,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變化的,還需符合最新規定。
八、咨詢電話
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豐順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0753-6688123,聯系人:羅文丹,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