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及面試公告
根據《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劃定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線的通知》,為做好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及面試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核
(一)審核對象
根據省劃定的合格分數線,我市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安法醫職位筆試85分,考試總成績49.5分;面向“優秀異地務工人員”招考職位筆試90分,考試總成績51分;其他職位筆試100分,考試總成績54分。
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筆試成績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
報考公安機關、法院法警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入圍面試人數2倍的比例進行組織。通過資格審核、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體能測評遞補人員。對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要簽訂知情同意和承諾書。
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不列為審核對象。
(二)審核材料
不同的報考對象分別提交下列審核材料:
1.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公告》中其他條件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公告》中其他條件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
3.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的人員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4.報考面向“優秀異地務工人員”招錄職位的人員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通過企業用工方式或政策獎勵入戶珠海市的相關證明(此項為戶口已通過前述方式遷入珠海的考生提供);在珠三角地區的企業一線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失業登記等證明。
除以上材料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審核程序
1.預審。招錄部門通過電話通知審核對象(審核對象也可主動聯系招錄部門),審核對象須按照招錄部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審核材料復印件通過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或直接遞送等方式報招考部門審核。審核對象須保持電話暢通,如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有變動的,須及時與招考部門聯系。預審工作在4月12日前完成。
2.現場復審。預審合格的考生,須在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攜帶審核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現場復審。現場復審合格考生須簽定《廣東省2014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不簽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對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辦現場復審,代辦人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辦現場復審的授權書,并將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書原件交市人社局留存。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復審的考生,一律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現場復審地點為中共珠海市委黨校(香洲區梅華東路276號)教學樓三樓。由于黨校周邊修路,部分公共汽車改道,考生應提前熟悉交通路線,以免遲到。
3.依次遞補審核對象。經預審或現場復審,因審核對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放棄面試資格而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招錄部門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審核對象。未列為審核對象的考生,也應保持電話暢通,以便有遞補機會時,能及時接收招考部門的遞補通知。
現場復審后需要遞補的,仍按上述程序進行預審和現場復審。遞補對象須按招錄部門的要求攜帶審核材料原件到招錄部門進行現場復審。現場復審截止時間為4月20日下午4:30,逾期將不予遞補。
(四)咨詢電話。
各招考部門聯系電話見系統公告中《珠海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一)體能測評對象。體能測評對象為現場復審合格考生。
(二)體能測評項目。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縱跳摸高。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考生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8時到達珠海市公安局警官文化活動中心體育場(珠海市香洲區春風路328號,即市公安局大院后面)南門集中進行體能測評。凡未在8:30前到達集中地點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將被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考生應提前熟悉交通路線,以免遲到。如遇天氣原因需改期的,將由招錄部門另行通知。體能測評聯系電話:8642497。
三、面試
(一)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為面試資格現場復審合格(報考公安機關、法院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
(二)面試時間。我市面試時間為2014年4月24-26日(每天上午8:30開始,下午2:30開始)。考生須在面試開始前50分鐘(上午7:40前,下午1:40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考點候考室報到。凡未在面試開始前45分鐘(上午7:45前,下午1:45前)進入候考室或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地點。面試考點設在中共珠海市委黨校(珠海市香洲區梅華東路276號)教學樓。由于黨校周邊修路,部分公共汽車改道,考生應提前熟悉交通路線,以免遲到。面試聯系電話:2288109、2289109。
(四)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現場公布,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附件:《廣東省2014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
中共珠海市委組織部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