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和《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就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規定比例,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請考生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汕頭考區(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lc=440500)查看是否入圍體檢。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體檢定于5月7日和5月9日進行,各職位的體檢時間詳見《汕頭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時間安排表》(附件2)。
體檢集中地點:汕頭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北門西大廳(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大樓)。
三、報到。確定為公務員錄用體檢對象的考生,按照《汕頭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時間安排表》的安排,于體檢當天上午6:40分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體檢費(男生480元,女生490元)、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簽字筆、屬矯正視力的,請攜帶本人常用的眼鏡到集中地點報到。到達集中地點后,請全體考生務必保持絕對安靜,認真聽從工作人員指引。考生需先填寫體檢表第2頁中有關內容(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其中“受檢者簽字”按照抽簽序號牌填寫),貼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員保管。考生經抽簽確定體檢組別和醫院后集中乘車赴醫院體檢。不按時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四、體檢紀律。體檢對象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裝入信封交體檢小組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體檢對象應將抽簽序號牌掛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在體檢過程中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五、當場當日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復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六、考生離場。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在“受檢者簽字”欄目簽上胸卡號(不得簽本人姓名),在體檢小組領隊組織下繳交體檢費,將序號牌交還體檢小組領隊并領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離開體檢醫院。
七、體檢結果查詢。體檢結束后,體檢結果于第二天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汕頭考區(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lc=440500)發布。
八、體檢對象應提前認真閱讀本通知和體檢須知,了解有關體檢程序,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考單位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如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資格的,務必于4月30日前與招考單位聯系。
集中地點不提供停車,請體檢對象選擇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點位置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附件:
附件1.體檢須知
附件2.汕頭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時間安排表
附件3: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附件4: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附件5: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附件6: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操作說明
附件7: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