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的公告
根據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現(xiàn)將我市2014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ㄒ唬┵Y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人民警察職位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確定)并采取網上公告的方式進行公布;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各招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ǘ┵Y格復審時間
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ㄈ┵Y格復審地點
1.報考全市司法系統(tǒng)職位的資格復審由廣安市司法局負責。
2.報考前鋒區(qū)公安分局人民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由廣安市公安局負責。
3.報考縣級(含參照管理單位)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資格復審由報考職位所在區(qū)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資格復審的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2。
。ㄋ模┵Y格復審要求
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類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中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5.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6.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7.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由所在服務單位和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和相關證明材料。
8.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9.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ㄎ澹┵Y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
2.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請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開具證明(地址:廣安市廣安區(qū)步云街29號 ,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負責審查資格的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凡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遞補資格復審
根據招考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xiàn)的缺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并發(fā)布遞補資格復審公告(人民警察職位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應于2014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按照統(tǒng)一要求到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參加資格復審。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只進行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則該職位不再遞補。
遞補資格復審公告另行發(fā)布,請有可能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密切留意遞補資格復審公告,以免耽誤相關事宜。
三、面試事宜
(一)面試報到及交費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務必持資格復審單位發(fā)放的《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于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廣安區(qū)紫金街209號)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并交面試費每人80元;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務必于2014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并交面試費每人80元。凡未按時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和交面試費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初為2014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各職位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發(fā)放給考生的《面試通知書》中明確。
四、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及標準
報考前鋒區(qū)公安分局人民警察職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二)體能測評報名
報考前鋒區(qū)公安分局人民警察職位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應于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廣安市公安局教育處(地址:廣安市廣安區(qū)廣惠街103號廣安市保安總公司辦公樓)進行體能測評報名,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張并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于2014年7月9日進行體能測評報名。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發(fā)放給本人的《體能測評通知書》。
附件:
1.廣安市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
2. 負責資格復審單位的具體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rar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