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6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分為三類:不限、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對象中“不限”,是指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米易縣森林公安局招錄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年齡在18—30周歲(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攀枝花市2013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2013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市級機關職位由招考單位負責,縣(區)職位由所在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情況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并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咨詢。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在“4.20蘆山地震”中受災嚴重的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戶籍的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考生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我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