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朔州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朔州市行政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7月21日-7月2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報考公安類職位的考生,在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7月21日-7月22日
上午8:10-12:00,下午15:10-18:00
地點: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務員管理科
地址:朔州市開發北延長路朔州人才大樓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
5.已就業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存放機構);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9.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2.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與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聯系電話:0349—2288388。
4.資格復審后,面試時間、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人事考試網公告。
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
附件1:朔州市行政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