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4年分類招錄粵東西北地區鄉鎮公務員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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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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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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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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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從本地大專以上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中招錄2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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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年齡18至3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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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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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從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招錄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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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年齡18至4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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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報考本人工作滿5年所在縣的鄉鎮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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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從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中招錄8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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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年齡18至3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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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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