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原則和標準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
二、選調(聘)職位及名額
具體選調(聘)職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安縣2013年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注意: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科員,事業單位為九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和參公職位,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可報事業單位職位(公務員也可報參公職位),但不保留公務員身份。
三、選調(聘)范圍
全國范圍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二)具體專業、學歷、年齡及工齡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此次報考對象:
1.未滿規定工作年限;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正在接收審查;
4.正在處分期內;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稱職及以下。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1月21日至2月6日。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報名者在規定時間內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axsyglj.my.gov.cn/)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安縣2013年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1、現場報名:(1)、報名地點:安縣人才服務中心辦公室310室,咨詢電話0816-4336112。(2)、報名人員須現場提交《安縣2013年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并貼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本人在工作領域取得的調研成果或發表的交流文章等、獎勵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自薦書一份。
2、網絡報名:網絡報名者提供現場報名所需資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474361340@qq.com,須在面試時提供原件。
(三)資格審查:由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初審和考察中的復審)。
(四)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按自動棄權處理(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于2013年2月7日見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選調(聘)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
七、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低于75分者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選調(聘)。
八、體檢
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九、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擬選調(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經研究決定后可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十、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一)公示: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二)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合格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選調(聘)人員必須在15日內辦理完調動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依次等額遞補。調入人員需簽訂5年內不得申請調離安縣的協議。
十一、紀律與監督
選調(聘)工作政策性、原則性強。對選調(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選調(聘)程序,確保選調(聘)工作順利進行。選調(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的全程監督。在選調(聘)過程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出相應懲處。
十二、本次選調(聘)工作其它有關事項均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本公告由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4336112(安縣人才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816-4336299(安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1:安縣2013年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附件2:安縣2013年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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