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公告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鹿城分局及國土所,因工作需要,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國土系統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2名,1名從事綜合文字工作,1名從事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一、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員(含參照)身份,在本市國土系統公務員隊伍工作時間滿三年(2011年8月31日前錄用為公務員);
2、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現突出,近三年考核稱職以上。
二、選調辦法和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擇優選調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凡符合條件報名者填寫《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初審、主要領導簽署意見蓋章后,持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張,于2014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溫州市學院西路5號市國土資源局人事處(419室)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選調錄用指標比例不足3:1的,將商有關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二)筆(面)試。報名者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入筆(面)試。綜合文字工作崗位報考者只需參加筆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崗位報考者只需參加面試。面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按考生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參加體檢、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補。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
(四)選調。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公示一周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