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2013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公告
經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2013年在全省開展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現將張掖市考試錄用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錄用計劃
張掖市2013年計劃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11人。具體職位、考試錄用人數、職位要求詳見《張掖市2013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職位簡表》。
二、考試錄用對象和條件
(一)考錄對象
2010年省委組織部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二)考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本人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有舞弊等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3年5月6日至12日為報名時間。報名采取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個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鄉鎮黨委推薦,到縣區委組織部報名。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并填寫《張掖市2013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縣區委組織部會同紀檢、信訪、人社、教育、計生等部門對報名人員情況進行聯合審查,審查合格者上報市考錄辦進行資格復審,由市考錄辦發放準考證,同時將名單報省考錄辦備案。
參加考錄的大學生“村官”個人在服務期內受黨中央、國務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門(單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區委、縣區政府表彰的情況,在報名時由縣區委組織部審核,報市考錄辦確認并備案。
報名合格人數與考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減少考錄計劃。
四、筆試
筆試考試科目: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和農業農村知識,主要包括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管理知識、農業農村工作知識、農村基層黨建知識等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從事鄉鎮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
筆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進行筆試。筆試采取省上統一命題、市考錄辦具體組織、統一時間考試的方式進行。試卷由省考錄辦印制。市考錄辦在甘州區設置筆試考場,省考錄辦派巡考人員進行巡視。筆試試卷一律用漢語作答。報考者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由省考錄辦組織人員統一閱卷。
加分項目:對大學生“村官”個人在服務期內獲得黨中央、國務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門(單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區委、縣區政府表彰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分別加7、5、3、1分。對因同一事項獲不同層次獎勵的,只加最高項,不累計加分;對因不同事項獲獎的,可累計加分。獲獎加分與筆試成績之和上限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試者的筆試成績(含獎項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市為單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五、面試
面試時間:2013年6月23日統一組織面試。面試采取省上統一命題,市考錄辦具體組織的方式進行。市考錄辦在甘州區設置面試考場。
面試內容:農業政策、農村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等,主要測試報考者解決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市考錄辦根據筆試成績(含獎項加分)和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市為單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對象。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
六、組織考察
由市考錄辦統一組織,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等。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和實地查看的方式進行。個別談話的人員范圍是:考生所在鄉村部分干部、“兩代表一委員”、黨員群眾代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范圍是:考生所在鄉鎮部分干部和本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村“兩委”組成人員,“兩代表一委員”、黨員群眾代表。民主測評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實行百分制。實地查看主要查看應試者近三年來或服務期內的工作實績,特別是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民主測評結束后,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對考生進行考察組評分,考察組評分實行百分制。
組織考察結束后,對應試人員進行綜合評分。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具體計算辦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獎項加分)×30%+面試成績×30%+民主測評分×25%+考察組評分×15%。根據綜合成績排序(以市為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由市考錄辦統一組織,按原人事部、衛生部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進行。如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市、縣區主要新聞媒體以及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行政村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并經省考錄領導小組認定不宜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2013年7月15日前由市考錄辦報省考錄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九、使用和管理
錄用工作結束后,對新錄用人員要進行統一培訓。從大學生“村官”中錄用的公務員占鄉鎮行政編制,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轉正定級。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工作的時間計算為工齡。要針對錄用人員的特點,盡量將他們安排在直接聯系基層群眾、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崗位上。如向縣區及以上機關流動,須錄用后在鄉鎮工作滿5年。
十、考錄組織方式
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以市為單位進行。
考試錄用工作有關信息將在張掖黨建網站(http://www.zydj.gov.cn/)及時發布。
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考試錄用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936)12388
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936)12380
聯系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936)8225539
附:
1、《張掖市2013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張掖市2013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職位簡表》
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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