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務員局關于批準錄用鄭曉平等35位同志為公務員的批復
泉人錄〔2014〕40號
安溪縣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擬錄用鄭曉平等二十四位同志為安溪縣公安局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4〕65號)和《關于擬錄用陳杜斌等十一位同志為我縣政府機關單位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4〕66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公局發〔2014〕3號)以及《關于下達2014年度全省政府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的通知》(閩公局發〔2014〕6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鄭曉平等35位同志為你縣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安溪縣公安局: 鄭曉平 張培文 李培燦 張鴻偉 馮華偉
李曉鵬 劉錦杰 吳小琦 許丕懋 林毅
李正坤 林桂德 廖翼彬 羅加更 楊澤強
柯國斌 張偉勝 王鵬森 柯兩得 白炳順
謝澤源 廖昭陽 許毓婕 王小紅
安溪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鄭玉婷 翁鴻祥
安溪縣數字安溪建設辦公室: 許才丁 林婷婷 吳錦昌
安溪縣劍斗鎮人民政府: 陳杜斌
安溪縣長坑鄉人民政府: 王永秀
安溪縣尚卿鄉人民政府: 吳耀閩
安溪縣西坪鎮人民政府: 林敏思
安溪縣龍涓鄉人民政府: 蘇傳坡
安溪縣福田鄉人民政府: 鐘裕海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公務員局辦公室 2014年11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