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14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經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2014年在全省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為確保考錄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考錄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十二次黨代會和全國、全省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探索建立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鏈,進一步拓寬鄉鎮機關干部的來源渠道,改善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調動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村建功立業,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考錄工作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依法辦事原則;
3.德才兼備原則;
4.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5.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考錄對象和條件
(一)考錄對象
1.現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職的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2011年省委組織部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二)考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且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3年以上(2011年7月18日之前任職);
5.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包括中專、職高、中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6.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年齡在40周歲(197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職期間個人或集體受過縣區級及以上表彰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6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本人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2009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有舞弊等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試錄用的程序和辦法
考錄工作按確定錄用計劃、發布公告和宣傳動員、申請報名及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及審批等程序進行。
(一)確定考錄計劃。我們在核定的鄉鎮行政編制空額內,根據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和職位需求以及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大學生村官隊伍狀況,確定考錄計劃,經市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報省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省考錄計劃經省編辦審核后,制定全省招考職位簡章。
(二)發布公告和宣傳動員。2014年7月18日,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在甘肅組工網(www.gszg.gov.cn)和隴原先鋒網(www.lyxfw.gov.cn)發布考錄公告及職位簡章。同時,我市在《天水黨建網》上發布我市考錄公告和職位簡章。各縣區、鄉鎮要廣泛宣傳考錄的有關政策和信息,動員符合條件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大學生村官積極報名參與。
(三)申請報名及資格審查。2014年7月21日-30日為報名時間。報名采取個人申請和考察推薦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大學生村官,個人提出申請,填寫《甘肅省2014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申報人員相關材料由所在鄉鎮黨委審核匯總后報縣區委組織部。縣區委組織部會同紀檢、信訪、人社、教育、計生等部門對報名人員情況進行聯合審查。審查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上報市考錄機構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機構對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同時將名單報省考錄辦備案。報名合格人數與考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減少考錄計劃。審查合格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確定為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察工作由縣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考察時應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成員應當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經驗。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關系的,應當回避。考察前,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考察的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等,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和實地查看的方式進行。個別談話的人員范圍是:考察對象所在鄉村部分干部、“兩代表一委員”、黨員群眾代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范圍是:考察對象所在鄉鎮部分干部和本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村“兩委”組成人員、“兩代表一委員”、黨員群眾代表。民主測評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實行百分制。實地查看主要查看應試者近三年來的工作實績,特別是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民主測評結束后,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對申報人員進行考察組評分,并按照報考人員與考錄計劃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報考人員,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減少考錄計劃。經考察組確定的報考人員,由市考錄機構進行資格復審,市考錄機構對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同時將名單報省考錄辦備案。
(五)筆試。筆試采取省上統一命題、市考錄機構具體組織、統一時間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每個市設1個考點,省考錄辦在各市派巡考人員。考錄對象為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和農業農村知識》,主要包括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管理知識、農業農村工作知識、農村基層黨建知識等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從事鄉鎮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考錄對象為大學生村官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筆試時間: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公共知識和農業農村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結束后,由省考錄辦組織人員統一閱卷。根據應試者的成績(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成績=筆試成績+民主測評分+考察組評分,大學生村官的成績為筆試總成績),分別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大學生村官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以縣區為單位,大學生村官以市州為單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考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可采取減少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
(六)面試。面試與全省公務員“四級聯考”面試同步進行,由市考錄機構具體組織,試題由市上自行命制。面試實行百分制。每個市設1個考點,應試者在所在市參加面試。面試考官由市上隨機確定,主要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政府綜合部門以及鄉鎮領導干部等組成。面試內容包括農業政策、農村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等,主要測試報考者解決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我們將邀請部分“兩代表一委員”旁聽。
面試結束后,市州考錄機構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對大學生村官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對象,參照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察方式,由市考錄機構負責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大學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結束后,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大學生村官進行綜合評分。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30%+面試成績×30%+民主測評分×25%+考察組評分×15%。對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以縣區為單位,大學生村官以市州為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體檢由市考錄機構統一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如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市考錄機構負責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以及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行政村發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并經省考錄領導小組認定不宜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2014年11月30日前由市考錄機構報省考錄工作領導小組。錄用人員名單經省考錄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授權市州辦理錄用手續。
四、使用和管理
對新錄用人員由市上進行統一培訓。從優秀村干部中錄用的公務員占鄉鎮行政編制,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轉正定級。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時間以及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工作的時間計算為工齡。要針對錄用人員的特點,盡量將他們安排在直接聯系基層群眾、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崗位上,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考錄為鄉鎮機關公務員后,原則安排在本鄉鎮。
根據中央《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所有新錄用人員,如向縣區及以上機關流動,須錄用后在鄉鎮工作滿5年。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上成立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此次考錄工作。此次考錄不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大學生村官個人收取費用,所需考試、體檢等費用向同級財政申請。
六、監督檢查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市考錄機構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各級考錄機構要進一步完善考錄措施,嚴禁超編和不按資格條件錄用人員。要堅決抵制不正之風,防止家族勢力、宗教勢力的干擾。對違反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的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并堅決予以糾正。參與考錄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附:1.《甘肅省2014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天水市2014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職位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