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現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15年1月20日至23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地點: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機關10層1005房間(宣武區右安門東街7號)
三、攜帶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的公務員考試報名表、成績單;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包括首頁與本人頁);
4、2015年應屆畢業生(含2015年畢業的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持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5、2015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由區縣村官辦出具的2015年合同期滿的證明。
6、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還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現場資格復審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實或與報考信息不符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咨詢電話:53860405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