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1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即2017年4月10日16:00)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的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須提供招聘崗位規定的材料,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
4.報考人員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招聘崗位對教師資格證有要求的,應聘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學科須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應聘金湖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報名,但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兩年后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謀職業。
6.大專學歷人員限淮安市戶籍(2017年4月10日前遷入)或淮安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
7.須自愿為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8.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應聘學校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校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教師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和資格初審的方式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通過網絡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4月5日9:00-4月1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4月5日9:00-4月11日16∶00。
繳費時間:2017年4月5日9:00-4月12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繳費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后,如果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按比例核減計劃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核銷招聘人數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7年4月13日9:00-16:00。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內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6:00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公共理論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課程改革等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理論30分,專業知識70分),筆試成績5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23日(周日)上午8:30-10:30(語文教師崗位8:30-11:00)。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公告公示”欄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有戶籍要求的提供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在職人員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計劃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公告公示”欄發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說課與答辯相結合形式。包括: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說課。考生根據設計的說課稿進行說課,說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說課內容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③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技能加試
1.應聘體育(01404、01608)、美術(01610)、計算機(信息技術)(01301、01609)及學前教育(01701、01801、01802)崗位的人員還須參加技能加試,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不需要參加技能加試。
2.技能加試人選確定:面試成績合格者,直接進入技能加試。
3.技能加試內容:見《面試通知書》。
4.技能加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折算和公布:成績計算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應聘體育、美術、計算機(信息技術)及學前教育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技能加試成績×30%;應聘其它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總成績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公告公示”欄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取技能加試成績高者)。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者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察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表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應聘同崗位人員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自主選崗。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證明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金湖縣正式在編教師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信息公開與咨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開,相關信息可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hu.gov.cn/)
(二)為方便群眾咨詢,特設立咨詢電話:
金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17-869072400517-86902016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中共金湖縣紀委、金湖縣監察局0517-86882483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0517-86883668
金湖縣教育局0517-86902766
七、本公告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