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辦學水平,滿足市直教育事業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直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1日到1999年6月12日之間出生);
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且獲得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專業性稱號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6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泰州市鼓樓南路366號)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4)畢業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
(6)35周歲以上人員須提供專業性稱號證書、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7)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8)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可延遲至考察階段提供;
(9)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學校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3)繳納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筆試費。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報經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泰州教育網公告。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改報名地點: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泰州市鼓樓南路366號)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3.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跟進)。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2∶30~5∶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領取,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領取《面試通知書》時,交納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面試費。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模擬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其中美術、體育崗位采取“模擬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模擬上課占面試成績的60%、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其他崗位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類別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體檢前,已就業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托管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考生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暫保留其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體檢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資格等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資格和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考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99831(市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523-86999838(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
泰州教育網(www.tze.cn)
附件2:泰州市直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