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即2017年7月28日17:00)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須提供招聘崗位規定的材料,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
4.具有省級特級教師榮譽證書。
5.應聘人員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6.應聘人員須取得教師資格證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學科須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7.須自愿為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8.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戶籍不限。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應屆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實行“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先投檔后確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到2017年7月28日,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3),填寫后與個人簡歷一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郵箱315757941@qq.com。
現場確認的時間為2017年8月上旬。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投檔材料進行審核,并電話通知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現場確認所需資料:《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報名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書、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省級特級教師榮譽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及主要業績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應聘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結束后,應聘且符合條件者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采取專業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明確表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后,將享受以下工作及生活待遇:
1.免費提供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供其居住。
2.實行年薪制,年薪30萬元。
3.招聘的省級特級教師,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由縣教育局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職稱、崗位聘用等相關問題,負責人事關系和戶籍的接轉工作。
五、管理和考核
1.簽訂協議。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5年。
2.崗位管理。招聘的省級特級教師按《江蘇省特級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管理。招聘的省級特級教師必須在教學第一線,且每周課時量足額;若調離學校教學崗位或課時數不足,對其相關待遇予以重新調整。
六、信息公開與咨詢
1.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開,相關信息可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
2.為方便群眾咨詢,特設立咨詢電話:
金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17-869072400517-86902016
七、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中共金湖縣紀委、金湖縣監察局0517-86882483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0517-86883668
金湖縣委教育紀工委0517-86912227
八、本公告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附件1: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2017年金湖縣公開招聘省級特級教師報名表.doc
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