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5﹞6號)現就做好我區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是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三年過渡期的最后一年。參加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過渡的權限、范圍對象、條件等政策不變,仍按《江蘇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有關問題解讀》執行。對于只有一門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筆試合格證在有效期的人員,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全部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對參加國考筆試和面試合格者,經網上報名申請、現場確認、體檢、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發證。
二、2016年鹽都區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安排見附表。
附件:
1.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2.2016年鹽都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表
附件下載
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