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為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2013〕1號)和《關于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6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6]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青島市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權限
自2016年起,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市教育(體)局負責認定(高新區的認定由城陽區教體局負責)。
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由青島市教育局負責認定。
二、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范圍
1.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且在規定有效期內(有效期為三年)的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
2.參加2012年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并于2016年參加青島市教師資格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
3.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師范人員)可在畢業后3年內(以畢業證書注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免予教師資格考試,直接申請認定與學歷和所學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青島市的中國公民(含駐青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
2.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詳見附件1)。
5.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屆畢業生為畢業院校相應部門)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6月20日8:30-6月28日21:00,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省考人員和師范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國考人員、省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一致;師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選擇。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相應的區、市教育(體)局為認定機構。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選擇青島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的選擇。所有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點為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相應的區、市教育(體)局。
4.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相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5.導出《教師資格申請表》(含申請信息和照片,A3型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二)現場確認
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相應確認點(與網上申請所選確認點一致,地址詳見附件2)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提交申請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請材料、委托證明、申請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代為辦理。教師資格申請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含申請信息和照片,A3型紙)。
2.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原件、復印件。
3.具有青島市戶籍人員,提交戶口簿首頁及本人單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復印件;非青島戶籍且工作單位在青島的人員,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明細等證明材料;駐青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交戶籍或社保繳費證明。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
7.《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相片同底版)。
9.考試合格證明或專業修學證明:
①國考人員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考生自行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ntce.cn下載打印);
②省考人員提交《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
③師范人員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在校期間成績單(取自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原件、復印件,成績單中未注明教育實習成績的,還需提交在校期間的教育實習鑒定表。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相關表格應字跡清晰,信息準確。所需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申請人可登陸青島市教育局網頁(http://www.qdedu.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申請教師資格的相關表格模板和填寫說明。
四、其它事項
(一)申請人務必按時參加網上申請,準確選擇現場確認點,錄入申請信息并核對無誤,牢記密碼和系統生成的報名號,按時參加現場確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如因個人遺失信息,填報申請信息錯誤,申請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時辦理申請手續等原因而影響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二)7月18日后,申請人到青島市教育局網頁查詢青島市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事宜。
未盡事宜,請在教師資格認定期間撥打電話85916425咨詢。
附件:
1.2016年青島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安排
2.青島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點
3.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4.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青島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