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海區教師資格認定有關問題的解答(二)
一、南海區2016年秋季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認定范圍是什么?
答:(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人員。
其中,師范畢業生需要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
(三)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不在此認定范圍之內的人員要參加2016年教師資格證“國考”。
二、如何判斷“兩學”合格證書是廣東省自學考試取得的?
答:“兩學”有三種合格的取得途徑,包括
(1)在佛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佛山科技學院修學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證書。
(2)廣東省教廳選定的34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的“兩學”培訓。
(3)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獲得的“兩學”合格證書在全省范圍內有效(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的人員,需要提供由廣東省考試院出具的關于已考“兩學”系屬于本科層次的證明或提供具備學段標識的準考證)。
其中,只有第三種情形在本次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范圍內。
其他兩種情形取得“兩學”合格證書的,需要參加2016年教師資格證“國考”。
三、2016年秋季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安排在什么時候進行?
答: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申請人要參加南海區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現場報名時間初定在8月31日到9月2日,考試時間初定在2016年9月上旬。
詳細安排見稍后的南海區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