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函〔2017〕26號)及貴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筑教辦發〔2017〕40號)精神,為確保我縣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符合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申報條件,修文縣戶籍的往屆畢業生、在編職工、社會人員(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申報);戶籍不在本縣,但在本縣工作的各類人員(需單位開具工作證明)。
二、嚴格把關,依法認定,確保認定質量
(一)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以及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要求開展認定工作。
(二)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鑒定。
(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認定時間及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使用
(一)認定時間
根據省市安排,今年我縣仍只開展一次(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繼續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認定工作,認定時間為2017年4月5日至6月20日。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使用
“網上報名”工作:申請人在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由縣教育局根據申請人網上提交的信息并通過有關程序確認后,開展認定工作,不再使用單機版采集信息。中國教師資格網統一網址為。
四、2017年修文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具體安排。
(一)組織認定申請
1.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由教育局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辦理,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個人網上申報。
(2)在規定時間內帶齊相關資料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初審和預登記,并領取相關表格。
(3)現場確認。
(4)資格認定、編號及證書打印。
(5)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2.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2017年4月5至5月2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7:00—24:00,網上申報階段。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個人網上申報,根據是否參加全國統考選擇報名入口,按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以及所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選擇相應的教育局現場確認點。(請申請人盡量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提前申報,逾期不能補報或修改信息)
第二階段:2017年5月15日至5月25日9:00-16:00(節假日和雙休日除外),資格初審階段。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本人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身份證及戶口薄(戶籍不在修文縣的需開具本縣工作證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初審、預登記,并領取相關表格。(所有證書均需準備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未完成本階段初審的,將不能進入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2017年5月26日至6月6日9:00-16:00(節假日和雙休日除外),現場確認階段。申請人在完成網上申報及申請資料準備后,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確認、資格復審、核對網上報名信息等。(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時參加確認、資料未補齊、初審后擅自修改網上報名信息造成所提供的紙質資料和網報信息不符等情況的,認定不通過)
第四階段:2017年6月7日至年6月20日,資格認定、編號及證書打印階段。
第五階段:2017年6月21至6月30日,資格證書發放階段。(認定通過的教師自行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
(二)教師資格證書管理
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對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五、其它事宜
1.高中及職高的教師資格認定由“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貴陽市電大內,下簡稱“市指導中心”)直接受理,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筑教辦發〔2017〕40號)文件執行。
2.2017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誠意路縣實驗幼兒園旁)聯系人:艾祖剛
聯系電話:0851-82371552
修文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