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龍泉市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有關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現將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權限
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原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資格認定工作由龍泉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龍泉市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二、認定對象
戶籍或人事檔案在龍泉市的人員。
三、報名條件
1.學歷要求: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2.普通話要求:語文學科申請對象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均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3.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并獲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報名:申請認定人員請于2017年5月9日至19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請區分“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2011年前入學的普通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相應教師資格)報名入口。報名前請下載《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指引》(見附件),并認真閱讀,按《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指引》操作程序完成網上報名工作;
2.現場確認時間:5月23日至25日;
3.現場確認地點:龍泉市教育局行政許可科(龍泉市公園路9號教育局一樓107室)。
逾期不來確認者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
五、申報材料
現場確認時請申請人員攜帶下列申報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此表在網絡報名成功后在線下載并打印,然后復印成A3幅面雙面單張,并在承諾書處簽名);
2.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前入學的普通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直接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可不需提供此證書,但需復印就讀期間的學習成績和實習情況證明);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本通知附件中下載,由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蓋章確認);
6.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根據下列第六款體檢要求上交表格);
9.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10.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用的同底版照片)。
六、體檢
所有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從本通知附件中(或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并打印《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并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貼好照片,持《體檢表》自行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必須在現場確認前完成,現場確認時將蓋有醫院體檢公章的體檢表連同上述第五款的材料上交。
七、聯系方式:
認定機構:龍泉市教育局行政許可科
電話:0578-7123271(可收發短信)
郵箱:xzxk@lqjy.com
微信公眾平臺:Lqjyxzxk
龍泉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
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指引.doc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doc
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doc
浙江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