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區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鄭教明電〔2017〕166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省、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區實際情況,現將上街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上街區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3.工作單位在上街區行政區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4.符合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二)申請人員分類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申請人:
1.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
2.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社會申請人。
3.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學籍在上街區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
(三)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 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程序
(一)個人條件準備和網上注冊申報階段
1.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2.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首頁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其余申請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二)體檢、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體檢。
(1)體檢地點
鄭州市第十五人民醫院(南院)
(2)注意事項
A、提前在網上下載體檢表,貼好照片、填好表頭;
B、在規定時間段內早上空腹體檢;
C、體檢之后當場領取體檢結果并妥善保存。
2.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內到上街區教體局人事科現場報名、提交材料,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受集體報名。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填報完畢后用A3紙自行正反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戶籍在我區的申請人另需提交居民戶口簿;戶籍不在上街區但人事關系在我區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繳費網上記錄或由社保局開具的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第一類申請人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的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8)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課程(招生計劃表、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三)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關注上街區教育信息網,及時到上街區教體局人事科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時間:4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21:00(周末除外)。
(二)體檢時間:5月9日-5月12日。
(三)現場提交材料時間: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四)領取證書時間:領取證書屆時在上街區教育信息網另行通知。
(五)咨詢電話:0371-68932126。
2017 年 4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