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國務院《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17年下半年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淳安縣教育局組織,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且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淳安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淳安縣教育局提出申請。
3.根據教育部規定,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縣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9月28日-10月12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網站開放時間為工作日7:00-24:00),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通訊地址請務必詳細準確,許可決定書、教師資格證書將通過郵寄送達,并由本人簽收)。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填寫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
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現場確認及接受申請階段:
10月16日,政策咨詢。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可至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千島湖鎮四馬巷1號5號樓2樓204)咨詢(也可電話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10月17日,體檢。當日上午7:00點,申請人至淳安縣中醫院三樓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攜帶教師資格體檢表及體檢費用現金200元。(體檢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體檢表上貼好照片,寫好個人信息及過往病史欄,并簽名。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用幼兒園專用的體檢表還需在體檢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
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考慮是否申請參加本次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如孕婦等)。體檢時間地點若有變化,將會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
10月26-27日,現場確認、接受申請。正常上班時間內各申請人到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7號2樓K區22號窗口)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單詳見附件。
4.11月10日左右在淳安縣教育信息網公示本次擬取得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名單。11月24日左右寄發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請申請人及時瀏覽關注淳安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時間在12月4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或在杭州教育網“辦事大廳”中“行政許可”欄目及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查詢。
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24818556。(現場確認點電話:64819834(只限10月26至27兩日,其它時間咨詢請打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24818556)。
附件: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含提交材料清單)
淳安縣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申請人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政策咨詢、現場確認及接受申請的時間、地點1.政策咨詢:10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可至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千島湖鎮四馬巷1號5號樓2樓204)咨詢(也可電話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體檢:10月17日,當日上午7:00點,申請人至淳安縣中醫院急診樓三樓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攜帶教師資格體檢表及體檢費用現金200元。(體檢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體檢表上貼好照片,寫好個人信息及過往病史欄,并簽名。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用幼兒園專用的體檢表還需在體檢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
3.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考慮是否申請參加本次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如孕婦等)。體檢時間地點若有變化,將會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
4.現場確認、接受申請。10月26-27日(正常上班時間內),各申請人到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7號2樓K區22號窗口)提交材料。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申請人所屬單位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鑒定表4-11欄由單位人事部門鑒定并蓋章即可;申請人所屬單位無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鑒定表4-11欄需由申請人存放檔案的人才市場、所在鄉鎮政府、社區鑒定蓋章;(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底色為藍、白、紅三色,大頭照、生活照、藝術照、照片模糊一律無效,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第二頁右上貼照片框內,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一張在照片的一角沾點膠水,粘在其中一份申請表首頁的左上角,不要全部粘牢以不掉下為準)。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體檢表表格必須是一張A4紙,表格打印在一面,不能打印成二張或是正反二面;幼兒園教師用的體檢表是專用的,下載時切不可搞錯);。
(二)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范類畢業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或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申請人所屬單位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鑒定表4-11欄由單位人事部門鑒定并蓋章即可;申請人所屬單位無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鑒定表4-11欄需由申請人存放檔案的人才市場、所在鄉鎮政府、社區鑒定蓋章;(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底色為藍、白、紅三色,大頭照、生活照、藝術照、照片模糊一律無效,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的電子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第二頁右上貼照片框內,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一張在照片的一角沾點膠水,粘在其中一份申請表首頁的左上角,不要全部粘牢以不掉下為準)。
(8)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體檢表表格必須是一張A4紙,表格打印在一面,不能打印成二張或是正反二面;幼兒園教師用的體檢表是專用的,下載時切不可搞錯)。
四、我縣各高中段教師資格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由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初審,合格后由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認定結果公布、領證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http://www.hzedu.net/)進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時間在12月4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杭州市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七、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