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雨花區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受理工作操作細則)可知,雨花區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如下:
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應在雨花區行政區域內。
3、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4、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
5、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合格證明3年內有效)。并在相應層次的中小學校進行不少于一個學期的教育實習,經考察或考核確認為合格以上等級。
6、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申請當年到長沙市中心醫院參加體格檢查并且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