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廣東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江海區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江海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江海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江海區內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江海區駐軍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說明:
1.江海區戶籍或持有江海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擬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請自行到江門市教育局受理點申報。(地址:江門市建設二路127號,電話:0750-3503971)。
2.不受理一年內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參加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規定進行。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階段網上報名時間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參加第二階段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官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選擇“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官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要用A4白紙打印出來。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用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可重新上傳。
(二)報名
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用本人的賬號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并報名。每位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
1.網報時間
第一階段:
申請人于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官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須知/報名”)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第二階段:
申請人于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官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須知/報名”)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2.選擇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認定屬地化原則和認定權限,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區級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地市級教育局認定。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網報時認定機構請選擇“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確認點請選擇“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江門幼兒師范學校應屆師范專業畢業生確認點請選擇“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師范專業應屆畢業生確認點請選擇“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三)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確認點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教師資格申請。
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和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屆師范專業畢業生在本學校確認點確認,確認時間由學校安排。其他申請人按照以下地點和時間確認。
現場確認地點: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人事股(江門市江海區東海路338號3號樓705室)
現場確認時間:4月18日-22日,每天上午9:00-11:30。
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戶口在江海區的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居住在江海區的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就讀學校在江海區的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江海區駐軍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港澳申請人的有無犯罪情況經港澳相關部門核查后,核查結果會反饋到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論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臺灣地區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體檢
時間: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00開始。
地點:江門市人民醫院體檢中心(江門市蓬萊路19號門診停車場對面),電話:0750—3688086。
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及自行用A4紙雙面打印出來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13年修訂)》(此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并經江海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蓋章,空腹前往醫院辦理有關體檢手續,體檢費用自付,相關費用由體檢醫院負責收取。對于不在此時間段及指定醫院自行參加體檢者,其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申請人體檢結果由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統一到醫院領取。申請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天內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不提供郵寄服務)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具體領證時間及地點會電話通知。
四、防疫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來現場審核的人員必須測溫、掃粵康碼和掃行程碼(均需綠碼)、登記、戴口罩才能進門。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以及前來現場審核前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14天內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況的,不能參加本次現場審核。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江海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0750-3861634。
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