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規定,按照簡政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將2022年上半年揚州市邗江區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及體檢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一)時間
5月16日-2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45-17:00;
(二)地點:邗江區行政審批局二樓綜合辦49號窗口(邗江區百祥路35號,電話:0514—87896552)
根據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市外來(返)揚人員在健康監測期間不得參加任何聚集性活動。為避免人群聚集,現場確認全部采用預約辦理制。申請人用微信掃描下方現場確認預約碼,并填寫相關信息確認預約時間,未到預約時間不得進入政務大廳。申請人須于現場確認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現場確認當天進入確認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行程碼必須是揚州市,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憑當日預約信息進入確認點。為保障人員公共衛生安全,申請對象需全程佩戴口罩。
預約圖片(微信掃碼填寫相關資料預約):
二、認定對象
4月21日至5月7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邗江區行政審批局綜合辦窗口”為認定機構與確認點,并完成報名的申請人。
三、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申請者提供報名號并將規定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現場確認,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參加下一階段認定。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戶籍所在地為揚州市邗江區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揚州市邗江區居住的,需提供我區有效期限內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揚高校全日制2022屆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明;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駐我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區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區簽發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首次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提醒: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6.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學科、學段、身份證號)。
注意: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特別提醒:結合疫情防控管理需要,教師資格證書的發放采取郵寄方式,申請人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需選擇“郵寄”方式(產生費用由個人承擔),請務必填寫正確的收件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如網報郵寄地址有誤請現場確認現場時予以更正,后期如因地址、聯系方式錯誤未能發放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體格檢查
材料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體檢工作具體安排于2022年5月26日公布在揚州市邗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www.hj.gov.cn/hjq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27014456308R&n=5&lmid=00029)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審核通過人員請及時查看通知并按時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視為放棄。
體檢時間暫定為2022年5月28日--5月29日,具體見5月26日體檢安排,體檢結果將在體檢結束后2周后公布在邗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體檢合格視為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認定條件。
五、證書發放
體檢結果公布后,認定機構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發放時間將在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六、有關說明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人作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揚州市邗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www.hj.gov.cn/hjq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27014456308R&n=5&lmid=00029)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發布的通知公告。咨詢電話:8789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