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棲霞市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5〕4號)精神,現就我市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范圍
2015年在棲霞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
(二)2012-2015屆師范類畢業生申請人員。師范類畢業生是指我市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三)已取得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并參加2015年煙臺市組織的教師資格面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棲霞市的中國公民。
(二)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條件,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報考面試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一致。
(七)師范類畢業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類別相應且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范類畢業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八)根據魯教師發〔2013〕1號文件規定,2011年(含)以前畢業的師范類畢業生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程序
(一)組織體檢。7月15日前,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二)網上申報。根據《山東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公告》精神,面試結果可于2015年7月5日后登陸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詢。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在7月12日前,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站(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并填寫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三)材料審查。7月13日-7月15日,請帶以下材料到棲霞市教育體育局政工科進行現場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后自行用A4紙正反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上住址不是棲霞戶籍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正反打印)。(筆試、面試合格的考生可帶費用直接到棲霞市人民醫院門診部體檢,體檢合格后帶體檢合格證明和其他材料到棲霞市教體局政工科現場確認。體檢表從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下載)
5.成績單(須含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類課程成績及畢業教育實習成績)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及其復印件。(教體局工作人員已經將筆試、面試合格考生合格證明原件進行復印,考生只需準備其他材料,直接到教體局政工科現場確認)
6.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8.近期兩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必須與網報上傳及申請表上貼的照片為同一底版,背面寫上姓名、性別、單位、資格種類等)
(四)資格認定。7月17日,將現場確認結果及申請人提交材料報煙臺市教育局。由煙臺市教育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
(五)發放證書。煙臺市教育局根據審查情況向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到位后,將及時做好證書打印和發放工作。
未盡事宜請咨詢棲霞市教體局,電話5211108。
棲霞市教育體育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