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教育廳和蘇州市教育局有關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知的相關精神,現將我市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昆山市教育局負責本區域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蘇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具有我市戶籍;
(二)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三)在我市普通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四)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居住地為我市且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發放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并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特別提示: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特別提示: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師函〔2022〕17號)精神,自2022年起,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達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方可認定教師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認定。
(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一)網上申請。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請。
(二)體檢。申請人按要求至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按規定時間攜相關材料到現場確認。
(四)資格認定。受理認定機構作出認定結果。
(五)證書發放。認定機構按認定結果發放教師資格證及認定表。
特別提示:有關我市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包括認定通知、體檢通知、現場確認安排、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等)均公布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欄,請申請人及時關注,不再另行告知。
(一)網上申請
2024年第三次我市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4日08:00至10月25日17:00。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市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否則不能認定。
特別提示1:申請人需上傳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證件照。照片大小應小于190k,圖片為jpg格式,分辨率寬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須與現場確認提交的照片版式一致。
特別提示2:網上報名結束后,請申請人務必要再次登錄確認信息完整、無誤。
(二)體檢
認定機構為昆山市教育局的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按照體檢通知(附件1)要求預約參加體檢。
特別提示1:2024年5月1日以后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特別提示2:2024年5月1日以后參加昆山市教育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且在昆山認定的申請人無需再開具《體檢合格證明》,昆山市教育局直接進行名單對接。
(三)現場確認
本次現場確認時間為11月4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請申請人按通知(附件2)要求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
(四)資格認定
自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相關事宜,請關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欄相關通知公告。
現場確認時所有申請材料應裝入自備紙質檔案袋,將《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封面》(附件3)粘貼于檔案袋上,袋內原件、復印件材料均內容面朝上展開擺放、順序與封面目錄一致(未提及復印件的均指原件,復印件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現場確認所需材料包括: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以下任一種戶籍證明或居住證等材料。
1.提供戶籍為昆山市的《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申請人如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提供居住證(居住地為昆山市);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駐昆山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居住地為我市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昆山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供。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普通話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2003年6月14日之前測試獲得的普通話證書有效期為5年,2003年6月15日之后測試獲得的普通話證書不設有效期。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所需提供相關材料按往年政策執行。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證書照片粘貼頁
證書照片粘貼頁(附件4)的相關信息填寫完整,貼上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證件照(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應與本次認定網報系統上傳的版式一致。
特別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提交。
(八)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分為幼兒園申請人用和非幼兒園申請人用兩種(附件5、附件6)。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預約并完成體檢,在現場確認時提交體檢表。體檢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
2024年5月1日以后參加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2024年5月1日以后參加昆山市教育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且在昆山認定的申請人無需再開具《體檢合格證明》,昆山市教育局直接進行名單對接。
綜合提示1:以上(三)(四)(五)項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網報系統驗證比對無誤的,現場確認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含原件、復印件)。無法比對的信息,申請人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原件。
綜合提示2: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說明、表格,均可在本通知附件項下載,包括《昆山市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附件1)、《昆山市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通知》(附件2)、材料封面(附件3)、照片粘貼頁(附件4)、體檢表(附件5或附件6)。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我局發布的通知公告。
咨詢電話:57514822,36860415;
電子郵箱:1016733776@qq.com。
附件:
1.昆山市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
2.昆山市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通知
3.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材料袋封面
4.教師資格證書照片粘貼頁
5.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6.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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