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屬單位: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現就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1.參加重慶市2015年秋季考試成績合格而未認定的人員;
2.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往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
3.參加全國統考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圍內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及程序
參見重慶市教委門戶網站和重慶市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中“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
三、認定時間
認定工作原則上按照《2016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附件)執行。
四、證書發放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限內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員憑畢業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及時到認定現場確認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教師資格證書發放過程中發現有誤的,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及時進行信息更正。
五、材料歸檔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及時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資料歸檔工作。社會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自行交給檔案保管機構歸檔。
聯系方式:重慶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62658186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11日
附件:2016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016年上半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內 容 |
時 間 |
備 注 |
認定網上申報 |
6月20日8:30 |
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認定網上申報入口 |
認定現場確認 |
6月27日--6月30日 |
戶籍或檔案所在地區縣教委或指定地點 |
體檢 |
7月5日前完成 |
時間由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自行安排 |
認定結論公布 |
7月6日 |
登陸http://www.cqedu.cn或http://www.ntce.com/查詢 |
證書辦理 |
7月12日--15日 |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需考生參與 |
證書發放 |
7月18日—20日 |
考生按時到現場確認機構領取 |
錯誤信息更正 |
7月18日--20日 |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逾期不再受理 |